温州市“510+”高校毕业生(博士)就业补贴总额8万元。就业补贴享受期限为自符合条件首月起36个月内,享受月份累计不超过24个月。就业补贴分四次发放,每次拨付金额为补贴总额的25%。人才享受政策期间,用人单位发生跨县(市、区)变化等情况的,按兑现时间节点确定隶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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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需提供学历证、学位证,国境外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受理时间:2022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申报渠道:https://reward.wenzhou.gov.cn/app/guide/doc_read?workflow_id=1013314
咨询电话“510+就业补贴”(第一类):
市本级 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处 0577-89090126
鹿城区 区综合服务中心 0577-88990836
龙湾区 区人力社保局就业创业和人才开发科 0577-86966758
瓯海区 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 0577-88528831
洞头区 区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0577-63486985
乐清市 市人社局市就业管理处 0577-61520078
瑞安市 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和市场科 0577-65851610
永嘉县 县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管理科 0577-57768287
文成县 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0577-59026209
平阳县 县人社局人才市场管理服务中心 58129930
泰顺县 县人力社保局 0577-67595738
苍南县 县人才开发和就业服务中心 0577-68680318
龙港市 市社会事业局人社科 0577-59911606
瓯江口 瓯江口组宣部人社科 0577-55875198
经开区 区人力资源局就业培训处 0577-86996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