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海口安居房申请
《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办法》所称
个人申请条件
根据《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引进人才和年满 28 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可以个人名义申请安居型商品住房。因此,单身居民如以个人名义申请安居型商品住房。属引进人才的,不需要年满28周岁;不属于引进人才的须年满28周岁。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共同申请人身份证件、户籍证明、社会保障材料、婚姻证明和人才认定证明文件等材料;
(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或在本省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承诺。
申请人符合规定可优先配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当在提交前款规定材料的同时,签署诚信声明,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同意接受对住房状况等的核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