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4烟台福山区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保准
自2023年7月1日起,福山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207元提高到215元,即每人每月提高8元。
目前, 福山区基础养老金领取标准超出山东省标准47元,2009年以来第十次上调,年领取标准2580元,达到全市最高水平。此次提高的基础养老金已于2023年12月30日前为全区7.9万名福山区城乡居民发放到位。
近年来,福山区不断完善激励约束有效、筹资权责清晰、保障水平适度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开展基金委托投资运营,用“小财政”撬动“大杠杆”,“小投入”激活“大民生”,引导居民早参保、长缴费、高标准、不断保,着力提升养老保障水平。
一是自2009年以来十次上调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至215元
二是建立按缴费年限普涨和按年龄适当倾斜待遇调整机制,对缴费满15年的待遇领取人员按照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加发1元基础养老金,对65—74岁、75岁(含)以上的待遇领取人员,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元、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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