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格个人防疫责任。所有承德以外地区来返双滦人员,特别是境外、中高风险地区、有疫情发生地区及与密切接触者有轨迹交叉史的人员,须主动向常住地所在村居及工作单位报备,纳入社区(村)网格化管理,配合属地做好相关管控工作。对于不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瞒报、谎报、不配合落实防控措施的人员,引发传染病传播或有现实传播危险的,公安机关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严格社会排查管控。全区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建筑工地等各类公共场所和经营主体,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通风消毒、减少人员集聚等防疫规定;各镇、街道、园区要精准、动态监测辖区内承德以外地区来返人员,在显要位置公示24小时报备联络方式和网格管理负责人等信息;民营医院、个体诊所、药店和基层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哨点作用,加强发热患者排查,不得私自留诊或拒诊不明原因发的患者;坚持“人物同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坚决做好冷链食品物品管控,区交通局、区商务局要严格落实物流、快递全链条防控措施;严格做好“35+6”类重点人群”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坚持关口前移,加大对重点人员、环境、物品抽检频次。
三、严格管控各类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须、不举办”原则,暂停举办各类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要严格落实审批报备要求,“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景区、室内娱乐场所要坚持限流、预约、错峰等措施,室内密闭场所上座率不超过75%。积极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聚会不办”,禁止聚集性用餐;各类餐饮机构每桌就餐人数不得超过10人,密闭空间最多不超过50人,坚决防止因聚集发生交叉传染;凡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各类场所和经营主体,一律停业整顿。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请广大居民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防疫信息,不传谣,不信谣 ,不断强化个人防护意识,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会,非必要不去有疫情发生地区,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快构筑全民免疫屏障,共同维护我区良好的防控形势,共同维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