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无就业单位的来津落户人才(无就业单位不能落户到自己的房产下),办理落户流程如下:
1、搜索并关注微信公众号【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点击“发消息”
2、点击进入“办事服务”,选择“人才落户”(未认证的在个人中心认证)
3、点击“同意,下一步”
4、确认信息填写无误;需要修改信息的选择“信息异常”
5、选择“在津无工作”
6、选择“学历型人才”或“资格型人才”
7、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以学历型人才为例)
8、将所需材料拍照上传。注意:照片一定要清晰,建议寻找光源较好的地方拍照
9、选择提交后系统会审核。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告知,届时请您留意。
10、审核通过后,会让您在“天津公安”app或“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中的个人中心确认《委托存档商调函》的获取方式,您可在天津北方人才市场或天津各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开具《商调函》。
11、《商调函》到存档处办理档案调出。
12、本人携带密封档案到天津市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河东区九经路 25 号) 1 号楼3 楼办理存档手续,领取《存档证明》。
13、持《存档证明》和落户相关材料到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窗口提交材料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14、本人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原籍办理《户口迁移证》。
15、本人持原籍开具的《户口迁移证》到中国北方人才市场(河西区友谊北路 29 号)打印户口页。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