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入口:
广西税务用人单位客户端(社保费专用),网址:https://sbf.guangxi.chinatax.gov.cn:9008/
办理流程:
(一)注册账号:使用经办人员身份证号码注册账号。
注:登陆身份中“工程项目”指按建设施工项目参保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
(二)初始化设置(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必须步骤,工程项目除外)
1.绑定户籍:用于当前操作账号绑定所管理的社保、医保户籍。输入社保、医保单位编号—>点击“搜索新单位”后显示相关户籍信息—>点击“绑定”—>“绑定单位短信验证”,验证通过后可将单位纳入管理。如搜索未能查询到相关户籍,请联系企业参保登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2.确认关联:前期税务机关已对社保、医保户籍与税务系统的登记信息进行初步关联,企业只须对关联关系、参保险种和课征主体类型等信息进行核实确认,确保缴纳主体无误。点击“确认无误”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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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方协议签订:
缴费人完成户籍绑定和确认后,在三方协议管理模块可查询到已签订的协议:一是企业与税务部门签订的缴纳税款三方协议;二是迁移社保、医保部门代扣社会保险费的账号且通过银行验证的扣款协议。以上协议均可扣缴社会保险费,请企业认真核对协议信息及其“缴费账户类型”,如不符合自身缴费方式,可修改“缴费账户类型”。
对于无存量三方协议的,请点击“新增三方协议”,根据要求选择填写必要信息。
选择“绑定单位”后自动带出单位参保地的所属主管税务机关,如有多个主管税务机关的,需要手动选择。(注:需手动选择税务机关的情况为:同一纳税人在多地参保的,其社保费应按规定缴入当地国库,请根据“税款所属税务机关”数量签订多个三方协议,签约可使用同一银行账号)。
“缴费账户类型”:可四选一,如自行缴费可选择“费非批扣”;如需委托税务机关扣费,可选择“所有批扣”或“费批扣”,该方式由税务系统每月自动发起批扣,无须缴费人操作。
新增三方协议后须点击“验证”将协议发送银行验证,验证通过后该协议方可使用。现用人单位客户端支持在线修改“已验证通过”的三方协议“缴费账户类型”,即支持批扣和非批扣的转换。
4.银行查缴账户管理:对于无法签订三方协议缴费的单位,可在此模块录入付款单位信息后,在“费款缴纳”模块中打印银行端查询缴款凭证,前往银行柜台缴费。
(二)申报缴费
1.费款申报:可查看社保、医保部门核定的征集单明细,确认无误后勾选相应序号征集单,点击“申报”进行费款申报。
2.费款缴纳:用于缴纳已申报费款,可使用三方协议实扣和银行端查询缴款两种方式缴纳。未签订三方协议的单位,可采取银行端查询缴款方式缴费,即打印或下载打印银行端查询缴款凭证,用人单位加盖公章后持该凭证到银行柜台缴费。
费款缴纳成功后请至“票据打印”模块打印缴款凭证。
3.费款查询:可查询不同状态下的费款征集单明细。
(四)票据打印
1.电子票据打印:用于首次打印已缴社会保险费的缴款凭证,选择“绑定单位”—>点击“搜索”后显示该单位可打印电子票据。
选择相应记录点击“打印”进行票据打印(如因浏览器原因无法打印,可下载PDF文件后打印),票据格式如下所示:
2.电子票据补打:用于补打已缴纳费款的缴款凭证(只能补打本系统生成的电子票据)。
(五)工程项目
该模块为按照建设施工项目参保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专用。用人单位在社保经办机构参保登记后,取得社保部门核定的征集单流水号,据此流水号在本模块“项目申报查缴”查询出应缴单据,先进行申报,申报成功后打印银行端查询缴款凭证后前往银行柜台缴费。注:桂林、北海、防城港、钦州、贵港、贺州、百色市内的城区项目,须选择项目所在城区,30分钟后方可打印银行端查询缴款凭证。
缴费成功后可在“工程项目”—“票证打印”打印缴款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