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二医院办理《长春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工作》须知
自2024年3月1日起,长春市第二医院对由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发的行业许可证的单位内从业的八类人员开展免费健康体检(健康证办理),体检要求和流程如下:
一、健康检查对象和范围
免费健康检查的下列八类人员: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中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
(三)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
(四)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
(五)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的人员;
(六)根据《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直接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的操作人员;
(七)根据《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无菌医疗器具生产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中质量管理、验收、库房管理等直接接触医疗器械岗位的人员和无菌医疗器具生产企业中直接接触物料和产品的操作人员;
(八)根据《长春市肉品管理条例》,加工、销售肉品的人员。
二、不属于八大类人员不给予免费体检。
三、只对由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发的行业许可证的单位内从业人员进行免费健康体检。(在由长春市各区卫健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许可证的单位从业人员由各区所属医院进行免费体检)。
四、每年每人只能免费体检一次,再次健康检查需在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办理。
五、医疗机构不再提供纸质健康证明。体检后5个工作日从业人员可通过健康长春APP、健康城市长春公众号(小程序)查询健康检查合格证明文件,对于健康检查不合格项,也会告知受检者。通过健康长春APP、健康城市长春公众号(小程序)查询展示的健康检查合格证明文件,如需纸质合格证明自行打印。
六、从业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标注“仅限用于健康体检使用”)。
七、团体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需要提前电话联系医院进行确认体检人数及时间。携带单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及填写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申请表(点击此处下载)。
团体体检预约咨询电话:87905635。
*注意事项:体检需要空腹进行采血,如休息不好、饮酒、吃药都会影响检查结果。
*体检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0:30(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体检地点:长春市第二医院门诊楼(D楼)六楼体检中心。
*医院地址:长春市绿园区翔运街12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