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大连出生医学证明网上办(条件+材料+流程)
一、办理条件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的服务对象为在本省助产机构出生,父母一方为辽宁省户籍,符合随父、随母落家庭户条件,一周岁以内婚生新生儿的首次《出生医学证明》签发。
二、申报材料
申请办理人为新生儿母亲本人。准备好新生儿父母双方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件电子照片、领证人身份证件电子照片。
新生儿父母双方户口簿首页应当拍摄在同一张照片,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件姓名面应当拍摄在同一张照片,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件国徽面应当拍摄在同一张照片,确保照片清晰、完整。
三、办理流程
1.新生儿母亲本人电脑端实名登录“辽宁政务服务网”(https://www.lnzwfw.gov.cn/?gb=1)
(1)点击政务网首页右上角“登录”,选择“个人用户”,使用新生儿母亲个人账号信息,完成政务网的登录。返回政务网首页,点击页面中的“一件事办理”,进入办理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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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选择“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下的“出生”按钮,点击“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申领人阅读“办理事项”相关内容,完成后点击“立即办理”,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对应的城市和区县,正式进入申领的信息填报环节。
2.信息填报
(1)分娩信息确认。申领人核对页面上的分娩信息和婴儿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继续申领程序。
(2)智能引导。若系统默认为“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则继续下一步。申领人选择出生医学证明的领取方式为“邮寄”或“自取”。若选择“邮寄”,则默认新生儿母亲为领取人;若选择“自取”,若领取人非新生儿母亲本人,则需携带新生儿母亲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新生儿母亲和领取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至签发机构领取。点击“下一步”,继续申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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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端弹出二维码对话框,系统自动进入“刷脸认证”环节。新生儿母亲登录手机“辽事通”APP,点击页面右下角“我的”按钮,进入“电脑端刷脸认证”程序,扫描电脑端弹出的二维码,进行刷脸认证,认证成功后电脑自动跳入下一环节。
(3)条件预检。系统自动预检,符合签发条件的新生儿母亲可直接点击“下一步”,继续申领程序。不符合条件的,则无法继续申领程序。
(4)填报须知。申领人仔细阅读后勾选下方的“我已阅读以上填报须知,知晓并确认相关内容”,点击“下一步”,继续申领程序。
(5)智能填表。申领人填写出生医学证明办理信息,若选择的领取方式为邮寄,则系统自动显示收件人姓名、电话、地址填写栏。填写完成后再次检查信息无误,点击“下一步,继续申领程序。
(6)材料提交。申领人按程序要求分别提交新生儿父母双方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电子照片,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件姓名面和国徽面电子照片,领证人身份证件姓名面和国徽面电子照片。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7)申报完成。显示“提交成功”后,申领程序结束,申领人可在“我的办件”中查看进展。
四、注意事项
1.新生儿姓名必须使用规范汉字,新生儿的姓氏随父或随母。 若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因由法定抚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或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选择的第三方姓氏的,仍需通过助产机构现场办理。
2.对于机构外出生、父母一方无法提供有效身份信息、新生儿出生超过一年、补发、换发等特殊情况,仍需通过助产机构现场办理。
3.《出生医学证明》经打印后,新生儿的姓名不可改。《出生医学证明》不得随意涂改,任何一联不得私自拆切,否则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