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西安市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有关规定,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稳定西安市房地产市场。于2017年9月下发《关于进一步稳定住房市场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发〔2017〕51号)文件,要求“停止受理试行的‘商转公’业务”。
“商转公”贷款受委托银行有: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公积金贷款银行。
建设银行网点
中国银行网点
农业银行网点
工商银行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