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温江区三轮摩托车、低速电动车整治行动
为全力防范三轮摩托车、低速电动车交通安全风险,坚决遏制死亡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区道安委决定在全区开展三轮摩托车、低速电动车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1、整治时间
此次三轮摩托车、低速电动车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整治内容
(一)生产、销售未获得许可、未取得国家强制性认证或未列入工信部《公告》的车辆;
(二)非法改拼装车辆和销售、使用改拼装车辆;
(三)非法载客运营;
(四)无牌无证、违法载人、酒驾醉驾、违反交通信号、逆向行驶、乱停乱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3、整改措施
1.氛围营造 交警十一分局联动各镇街通过发布整治通告(公告),倡议书等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集中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向辖区学校、小区、企业、路段、网格“点对点”宣传引导不得使用违规车辆和非法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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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摸底排查
交警十一分局联动辖区派出所开展一次全覆盖摸底排查,重点排查梳理汇总整治车辆车主及驾驶人基本信息、车辆用途等情况。结合摸排数据,按照本地牌照、外地牌照、无牌无证三个类别,对涉嫌假牌假证的要严格依法查处。
3.开展执法检查 为加强路面三轮摩托车、低速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严厉打击三轮摩托车、低速电动车非法从事营运活动,近日,交警十一分局结合各堵点、乱点交通环境,有针对性流动查缉三轮摩托车、低速电动车各类严重违法行为。对三轮摩托车逆行、闯红灯、不按规定停放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及时予以劝阻纠正,最大限度消除三轮摩托车安全隐患,为群众出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4.加强宣传 为进一步提高三轮摩托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养成安全文明出行的交通习惯,交警十一分局针对三轮摩托车驾乘人员多为老年人这一“实际”,结合每周进社区、每月“美丽乡村行”等活动,组织民警走进各社区、乡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期间,民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再结合实际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讲解三轮车违法载人、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提醒驾驶人时刻注意交通安全,自觉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做到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营造和谐有序的出行环境。
郫都区三轮摩托车低速电动车集中专项整治行动
为持续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构建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的工作格局,全力防范三轮摩托车、低速电动车交通安全风险,坚决遏制死亡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成都市道安办《关于开展三轮摩托车、低速电动车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三轮摩托车、低速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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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整治对象
三轮摩托车、低速电动车(三、四轮电动车)。
三、整治目的
本次整治行动,将严管我区三轮摩托车、低速电动车的生产、销售、维修环节,严处各类易肇事肇祸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严查非法营运行为,推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向,建立健全系统治理、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努力实现“驾驶人安全守法意识明显提升、重点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的工作目标。
四、整治内容
(一)生产、销售未获得许可、未取得国家强制性认证或未列入工信部《公告》的车辆;
(二)非法改拼装车辆和销售、使用非法改拼装车辆;
(三)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四)无牌无证、违法载人、酒驾醉驾、违反交通信号、逆向行驶、乱停乱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五、整治要求
请广大三轮摩托车和低速电动车驾驶员朋友们积极配合专项整治行动,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请市民朋友们积极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请商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得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轮摩托车和低速电动车。
六、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成都市摩托车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违规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三轮摩托车和低速电动车的商家,将依法予以查处;对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三轮摩托车和低速电动车驾驶员,将依法予以处罚;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感谢广大市民朋友及各位交通参与者的理解和支持!让我们携手共建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区分局
2024年4月12日
持续更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