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海南公积金死亡提取
死亡职工的小额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可实行临柜承诺办理制。
(一)死亡职工的小额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申请承诺办理提取,可无需提供具有继承关系的公证文书。
(二)死亡职工配偶、子女、父母办理死亡职工的小额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业务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申请承诺办理:
1、死亡证明等能够证明职工死亡事实的材料;
2、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可联网核查的除外);
3、提取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提取申请人亲笔签名的承诺书。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