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儿童医保属于南京城乡居民医保范畴。2021年度缴费已经正式开始。
1、缴费对象:
南京市户籍学生儿童:18周岁以下,各类在校中小学生及婴幼儿。
部分非南京市户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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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缴费时间:
2020年11月1日至12月25日。
参保居民按规定参保缴费的,自2021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未足额缴费或未缴费的,无法正常享受2021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3、缴费标准
相比2020年筹资标准,学生儿童个人缴费标准保持不变。为136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114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220元/人·年。
1、符合条件的精准扶贫困难人员及被征地人员个人不缴费。
精准扶贫的困难人员:
参保居民经本市相关部门认定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儿、特困职工家庭子女、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及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个人不缴费,由财政全额补助。
被征地人员:
本市被征地基本生活保障待遇享受人员和老年生活困难补助待遇享受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不缴费,由个人账户资金、基本生活保障社会统筹账户或各级财政负担。
2、以下两类人员需按筹资标准全额缴费:
1、户籍关系迁入本市不满5年的老年居民、其他居民,需缴纳1680元。户籍迁入年限确定时间截至2020年12月31日。
2、父母非本市户籍且未在本市参加职工医保的外地户籍中小学生,需缴纳1360元。
4、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由税务部门征收。参保居民在2020年12月25日前,可通过线上、线下方式缴纳2021年度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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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缴费票据打印
参保人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缴费的,均可在全市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经办银行打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电子票据》,作为缴费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