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与社会其他群体相比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以下住房保障优先优惠待遇:
(一)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西海岸新区、城阳区的优抚对象、现役军人及家属、退役军人家庭,由住房保障部门根据人员类别,在实物配租轮候排序时通过加分的方式优先予以保障。具体加分标准按照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排序实施方案执行。
(二)优先办理购房贷款,并在政策规定范围内,享受同期利率优惠。
(三)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及办理土地证件时,免收登记费。
(四)优抚对象自建住房免收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根据《》规定,此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符合本办法的参照执行。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