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问-异地居住人员,异地安置人员、长期异地工作人员,如何在异地就医?
答:医保停机期间(含参保地停机、就医地停机、异地联网平台停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可先自费住院,待系统恢复运行后,以沈阳智慧医保APP或国家自助备案APP进行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备案开始时间需在入院之前或当天),已有异地备案人员无需重复备案,可与定点医疗机构协商由自费转为医保。异地门诊、药店直接结算业务在停机期间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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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换到新平台后,市医保中心及各分中心业务窗口可以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同时,对不能备案并联网结算的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提供按照沈阳医保相关政策的手工报销。
异地门诊规定病种与之前相同,需自费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持相关手续回我市报销。
暂停服务时间
(一)自2021年9月18日17时起,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变更等所有居民医疗保险业务(包括各医保办理窗口、社区及学校居民医保网站、沈阳市政务服务网医疗保险板块、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沈阳智慧医保APP、盛京银行医保自助缴费、微信公众号医保缴费等)。
(二)自2021年9月20日17时起暂停办理灵活就业人员银行补扣漏缴业务和沈阳智慧医保APP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业务。
(三)自2021年9月24日20时起全面暂停使用现有的沈阳市医疗保险信息系统。
切换后系统平台启动时间
沈阳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预计在2021年9月30日8时启动医保业务。如系统切换进度提前或延后,将在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bj.shenyang.gov.cn/)发布通知,请及时关注。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