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以下情况的朋友们可以申请提取南京住房公积金:
1、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2、购买预售、现售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3、购买二手房(含法拍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4、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含共有产权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5、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6、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7、高层次人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8、非南京市户口职工离职提取住房公积金
9、购买公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0、柜面一次性提前还公积金贷款
【业务概述】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及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提前偿还贷款。
11、柜面一次性提前偿还商业(异地公积金)贷款
【业务概述】借款人商业住房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及配偶可以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提前偿还商业贷款。
12、柜面逐年提取偿还商业(异地公积金)贷款
【业务概述】借款人商业住房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及配偶可以凭最近一年内还款明细及其他材料,每年报销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商业贷款。
13、省市互联委托逐月划转还商业贷款
【业务概述】职工和配偶分别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省级机关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有商业贷款的,可以通过签订省市互联委托逐月还商业贷款协议,每月以报销方式自动将公积金账户中部分金额划入登记的贷款还款账户。
14、省市互联委托逐月划转还公积金贷款
【业务概述】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职工,可以通过签订省市互联委托逐月还公积金贷款协议,每月以转账方式自动划公积金账户中部分金额用于偿还本人或配偶在省级机关分中心的公积金贷款。
Empire CMS,phome.net |
15、委托逐月划转还公积金贷款
【业务概述】借款人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及配偶在贷款银行签订委托协议,管理中心于每月的15日(遇节假日提前),以转账方式自动划转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中部分金额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16、委托逐月还商贷
【业务概述】借款人商业住房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及配偶签订委托还贷协议,管理中心根据借款人及配偶的委托和贷款银行上传职工上月已归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情况,于每月10日开始(遇节假日顺延),以转账方式自动划转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中部分金额用于报销上月已归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
17、委托逐年划转还公积金贷款
【业务概述】借款人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及配偶在贷款银行签订委托协议,管理中心于每年10月8日(遇节假日顺延),以转账方式自动划转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中的余额偿还公积金贷款。
签订逐年划转还贷的职工,在签订委托协议时,可按照家庭资金状况选择还贷方式:缩短贷款期限或减少月还款额。
1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
19、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
20、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
21、低保或特困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22、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
23、失业提取住房公积金
24、遭遇突发事件提取住房公积金
25、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