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
职工需要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应办理住房公积金启封手续。
二、申请材料
提示:支持电子证照。电子身份证、电子营业执照、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可通过“爱山东”APP申领并出示电子证照,办理业务及咨询。
(一)柜台申报: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加盖单位印章)
(二)网上申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单位用户服务协议》。
三、基本流程
(一)柜台办理:
1.单位经办人持办理要件到任一管理处柜台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或启封登记。
2.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单位留存一联《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二)网上办理:
操作流程:详情请参照青岛市住房公积金官网(http://www.qdgjj.com)“便民指引--网上营业厅--缴存单位版”办理。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日即可办结。
六、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辖各区(市)管理处营业大厅
市南管理处
地址:青岛市民中心(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2楼南侧大厅
市北管理处
地址:市北区敦化路328号诺德广场A座5楼
李沧管理处
地址:李沧区京口路47号百通大厦7楼
崂山管理处
地址:崂山区海尔路182-8号半岛国际大厦5楼
城阳管理处
地址:城阳区正阳路205号B座6楼
黄岛管理处第一营业大厅
地址:黄岛区长江东路313号悦海大厦
黄岛管理处第二营业大厅
地址:黄岛区双珠路399号光大商务中心3楼
即墨管理处
地址:即墨区蓝鳌路788号德馨大厦3楼
胶州管理处
地址:胶州市澳门路333号天泰金融广场4号楼10楼
平度管理处
地址:平度市红旗路23号鼎峰大厦6楼
莱西管理处
地址:莱西市长岛路156号交通银行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