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24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县市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湘江新区税务局,省医疗生育保险服务中心:
经研究,确定2024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为6711元,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20133元,下限为4027元。
本通知从2024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
▌比2023年度提高427元
2023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为6284元,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8852元,下限为3770元……
▌“上限和下限”是啥意思?
这其实是说,如果您月平均工资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以缴费基数下限作为本人缴费基数;如果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则以缴费基数上限作为本人缴费基数。
“参加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因此,缴费基数上限、下限仅涉及月平均工资高于缴费基数上限或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参保单位及职工。”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比方说,某单位职工老王,2023年度月平均工资为4600元,高于2024年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下限标准4027元,且低于上限20133元,那么,他2024年医保缴费基数为4600元/月,不受缴费基准值上、下限的影响。
老李,2023年度月平均工资为22000元,高于2024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上限20133元,则其高出的1867元不再计入缴费基数,仍以20133元/月作为缴费基数。
老张,2023年度月平均工资为3800元,低于2024年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下限4027元,那么他2024年的缴费基数将按照缴费基准值下限“保底”,也就是说,仍以4027元/月作为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