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加快国际人才港建设的若干措施》,实施万名优秀青年人才计划,优秀青年人才是指45周岁(含)以下的博士、35周岁(含)以下的硕士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根据《长沙经开区重点产业博士需求目录》新引进的博士,可直接认定为骨干人才,可享受以下补贴政策:
1、生活补贴
连续五年按12万元/年的标准给予共计60万元的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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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购房补贴
博士在长沙经开区、长沙县首次购房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购房补贴。
3、个税补贴
紧缺急需人才、骨干人才在长沙经开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部分)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给予奖励,每人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年。
4、租房补贴
新引进的紧缺急需人才、骨干人才入区过渡期(两年)内,可免费入住长沙经开区国际人才公寓或人才公寓,或按最高3000元/月、最长12个月发放租房补贴。
5、社保补贴
对吸纳紧缺急需人才、骨干人才配偶就业的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2万元/人、1万元/人的社保补贴。
6、子女学费补贴
紧缺急需人才、骨干人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属于海外人才的,其子女就读长沙经开区、长沙县范围内民办学校或国际学校的,按人才子女学费的50%,给予每位人才最高10万元学费补助。
7、科研经费补贴
(三)新进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的博士后科研人员,给予每人10万元/年的科研经费支持,期限两年。每个站(基地)不超过50万元/年。
8、创业补贴
博士带项目、技术、资金,来长沙经开区新创办企业的(人才持股比例不低于10%且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新创办企业符合长沙经开区产业发展方向),按紧缺急需人才及骨干人才新创企业政策享受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