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9平方米;租住的直管房住宅、单位公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享受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落 实侨房政策专用房等购房优惠政策。
温馨提示
1、本次推出供应的房源点较分散,部分房源点的房源为不带电梯的楼梯房,建议申请家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慎重填选意向房源点。如获配租后放弃配租的,将按规定自弃租次月起重新轮候或视为放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具体详见《广州市2022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指引》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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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家庭如需了解本次公租房分配的相关情况,可前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咨询并领取《广州市2022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指引》等资料,或登录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fcj.gz.gov.cn)查看详情,或致电珠江住房租赁公司(电话:400-790-1999)、城投住房租赁公司(电话:020-83842516)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