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军校招生政治考核表怎么填表?
填表说明
1.《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采用 80 克A3 纸双面打印后对折。表中文字一律使用汉字简化字,表中年、月、日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
2.此表涉及本人情况部分必须由本人使用黑色中性笔如实填写,要求内容真实、字迹工整、要项齐全。照片粘贴考生近期1 寸、免冠、正面、红底彩色证件照。
3.“姓名、曾用名”,须填写真实姓名,如有曾用名一并填写。
4.“出生日期”,具体填写到某年某月某日。
5.“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或群众。
6.“宗教信仰”,根据本人情况如实填写。
7.“毕业(就读)学校”,如实填写考生毕业(就读)的普通高级中学全称。
8.“户籍所在地”指居民户口簿登记的户口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连续居住 1 年以上的地方,“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填写至乡(镇、街道),“高考报名所在地”填写至县(市、区)。
9.“通讯地址及邮编”,具体填写到某省市县乡门牌号。
10.“本人手机及家庭电话”,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及家庭座机号码或父母手机号码,确保可以联系到本人。
11.“本人主要经历”,从上小学时填写,起止时间具体到年月。
12.填写栏中列明“有此类情况□、无此类情况□”的,先在相应内容后的“□”内划“√”,有此类情况的详细填写,无此类情况的本栏内容不填写。
13.“本人受奖惩情况”,除填写有关奖励表彰情况外,也应如实填写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等情况。
14.“本人出国(境)情况”,有此类情况的,应填写截至填报时出国(境)情况。所到国家(地区)应填写从出国至回国期间到过的所有国家(地区),包括过境的国家(地区);事由主要包括求学、探亲、访友、学术交流、就医、旅游,以及继承、接受和处理财产等。
15.“家庭成员”是指父母和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共同生活的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16.“本人及家庭成员移居国(境)外情况”,本人、家庭成员原本就是外国公民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的,按照“移居国(境)外”情形填写;“备注”处填写移居国(境)外的情况变化,如“已放弃”、“无法放弃但已自愿申请被列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人员”等。
17.“家庭成员、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受纪律处分和刑事处罚等情况”,根据家庭成员、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
18.“初步政治考核意见”,由考生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毕业(就读)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在《政治考核表》相应栏目填写现实表现情况、加盖单位公章。
19.“联合政治考核意见”,由联合政治考核组人员填写并共同签名。
20.“走访调查意见”,暂时不填写,待招生计划公布后,组织对拟报考军队院校对政治条件有特别要求专业的考生进行走访调查后填写。
21.“公安机关、兵役机关政治考核意见”,分别由县(市、区)公安局和人民武装部填写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2.“政治考核结论”,由县(市、区)兵役机关作出结论(政治考核结论分为通过和不通过),加盖“征兵政治考核专用章”。
点击查看原文:关于做好2022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