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石家庄元氏县交警大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电动车规范管理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对以下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1. 驾驶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罚款50元。
拥有帝国一切,皆有可能。欢迎访问phome.net
2. 驾驶拼装电动自行车,依法扣留并强制报废。
3. 驾驶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路的,罚款100元,并责令改正。
4. 驾乘电动自行车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罚款20元。
5. 使用伪造、变造电动自行车号牌的,罚款200元,收缴号牌。
6. 使用其他电动自行车号牌的,罚款100元,收缴号牌。
7. 未按规定悬挂或者故意遮挡、污损电动自行车号牌的,罚款20元。
8. 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罚款20元。
9. 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罚款30元。
10. 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罚款10元。
11. 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款30元。
12. 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罚款10元。
13. 非机动车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罚款30元。
14. 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载物的,罚款10元。
15. 非机动车停放时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罚款20元。
16. 驾驶非机动车时手中持物的,罚款30元。
17. 驾驶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的,罚款50元。
18. 非机动车不在规定地点停放的,罚款20元。
点击查看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