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推进国际人才港建设加快人才集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长沙经开区区干部人事人才局将开展2021年度国际人才港政策集中申报,其中机构入驻奖励申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机构是指依法成立,具备法人资格和行业资质,专业从事人才招聘、人才测评、培训咨询、派遣外包、软件信息等业务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二、奖励标准
①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服务业500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总部入驻产业园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分别给予500万元/家、400万元/家、300万元/家奖励;对上年度HROOT发布的全球人力资源服务50强机构的总部、全资(控股)子公司入驻产业园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分别给予200万元/家、50万元/家奖励。
②对上市机构或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的总部、全资(控股)子公司入驻产业园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分别给予50万元/家、20万元/家奖励。
③对引荐优质机构总部、控股子公司入驻产业园的第三方机构,在机构总部、全资(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1年后,分别给予第三方机构10万元/家、5万元/家的中介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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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资料
入驻合同或协议、资质证明、荣誉证书,近1年完税证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等。
四、申报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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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报时间
2022年5月31日至6月30日
六、申报流程
1、申请提交
申报机构登录长沙经开区人才网首页,进入政策申报系统,注册账号,随后在系统中按照相关要求分类如实提交申报资料,并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2、资料初审
申报机构将需要线下核验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交至区政策申报综合服务窗口进行初审。
3、区人才办复核
区人才办对资料进行复核,并根据规定流程送审。
七、注意事项
1、对年纳税贡献金额达10万元以上的新入驻机构,从入驻当年起计算奖补年限;当年入驻时间不足6个月的,可从次年起计算。
2、享受政策支持的产业园入驻机构,五年内不得迁出长沙经开区,所租赁的办公用房不得空置、出租或从事非人力资源业务,否则须全额退还已享受的奖励补贴资金。对当年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事件以及其他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机构,取消当年奖励补贴,已拨付的,须全额退还已享受的奖励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