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龙华区教师资格证认定
认定时间: 4月1日9时至7月14日17时;9月19日9时至12月12日17 时
(一)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申报功能。-
1.申请人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点击“注册”,“注册”时需经实名核验。实名核验通不过的需按网页“操作说明”进行人工核验;实名核验通过的,可继续进行申报。申请人应上传近期免冠正面 1 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的电子照片(图片小于 190KB,格式为 JPG)。
2.申请人应准确、如实填写“普通话证书信息”。
(1)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自动比对核验。
(2)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 190KB,格式为 JPG)。
3.申请人应准确、如实填写“学历学籍信息”。
(1)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自动比对核验。
(2)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 190KB,格式为 JPG)。
(4)如申请人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特别提示: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
4.签署《个人承诺书》。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
(二)申请人提交相关审核材料
为方便申请人,实行网上不见面审批。对确有需要或无法网上提交材料的申请人,也可予以现场办理或接收申请人邮寄资料办理。
1.网上不见面审批
2022 年认定时间为 4 月 1 日 9 时至 7 月 14 日 17 时;9 月19 日 9 时至 12 月 12 日 17 时。申请人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椰城市民云 APP 或海口 12345 微信公众号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1)网上办
① Pc 端用户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https://wssp.hainan.gov.cn)。
②在区域选项选择“龙华区”;选择“海口市龙华区行政审 批服务局”。
③在办事首页手动搜索或按板块浏览要办理的事项,选择“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事项即可办理。点击“在线办理”(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点击“提交”,完成材料申报。
(2)掌上办
椰城市民云 APP 办理:
①移动端用户下载椰城市民云 APP 并注册登录,在首页中选择“一网通办”。
②点击“海好办”,进入办事页面,在区域选项选择“龙华区”。
③在办事首页手动搜索或按板块浏览要办理的事项,选择“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事项即可办理。
2.现场办理或邮寄办理
申请人需要现场办理或邮寄办理的,请按通告的要求携带或邮寄相关材料原件。
现场办理或邮寄地点为: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 32 号复兴城 B 座龙华区政府服务中心三楼;收件人:教育小组。邮政编码:570105,联系电话:0898-66703280;0898-66735367。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申请人邮寄材料时,务必把回邮地址写清楚,以免材料丢失。
3.认定相关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下列情形选其一,提交原件;电子版证件,上传正反两面,证件在有效期内):
①《居民身份证》;申请人身份证信息未能体现认定所在地在龙华区时,可提交《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②港澳台居民以居住证或通行证申请认定的,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③驻龙华区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提交军(警)官证、士兵证;
(2)近期免冠正面 1 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相片相同;扫描件像素要求 300dpi 或 JPG 格式电子照片,小于 190KB),供办理证书使用。
(3)海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申请人自行打印附件 1,到县级及以上医院或体检中心体检相关项目,体检时间为近三个月内;所贴相片加盖体检医院的公章;体检表有体检合格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