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起正式启动。
二、申领对象
符合《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其中:
退役军人是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也符合申领条件。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目前,受理申请的对象包括:
(一)广东省户籍,申请由广东省发放优待证的;
(二)外省户籍在广东省常住,申请户籍省份发放优待证的。
因广东省优待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正在制定过程中,外省户籍对象在广东省常住,申请广东省发放优待证的,暂缓办理。
三、申领程序
根据国家要求,优待证工作与建档立卡工作结合进行。优待证申领工作程序如下:
园区、镇街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受理→县、市、省三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逐级审核备案→退役军人事务部、合作银行制卡→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签收证件→园区、镇街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发放。
四、申领方式
(一)现场办理:申请人原则上应向户籍地园区、镇街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提出申请,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可向常住地园区、镇街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二)线上办理:申请人完成了建档立卡的,可通过互联网提出线上申请。线上申请网址:http://mva.gj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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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入户办理:对于年龄超过80周岁、身患重病、无自理能力、长期卧床等不方便到现场申请的有关人员,本人及其家属可联系就近的园区、镇街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提出入户办理申请。
五、申领材料
(一)照片:近期1寸白底免冠电子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50K。(本人可以现场拍照,着装应区别于白色背景)
(二)居民身份证原件。
(三)居民户口簿原件。
(四)退役军人视不同身份提供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立功受奖材料等。
(五)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需分别提供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以及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园区、镇街将根据申请人类别、数量等情况,分批分类合理统筹办理时间安排。请申请人关注所在园区、镇街发布的相关信息,提前准备办理优待证所需材料,有序申请办理。
(二)请申请人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个人防护,申请过程中不聚集、不扎堆、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安排。
如需进一步咨询,请拨打当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咨询电话(见附件)。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