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考本科志愿填报
开始时间:7月4日8:00
结束时间:7月7日17:30
请考生点击海南省考试局网页上的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的资格
1.考生填报志愿须本人选考科目满足拟报院校专业组科目要求方可填报。对于没有提出选考科目要求的院校专业组,考生在报考时无选考科目限制。
2.凡高考总分(高考综合分和照顾加分之和)达到本科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471分的考生(包括已填报了本科提前普通类志愿、本科艺术校考志愿等),均可填报本次本科普通批(含少数民族班和预科班)、本科提前部分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以及部分特殊类型的志愿。高考总分未达到本科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其所填报的志愿无效。
3.凡高考总分达到本科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线353分且艺术专业成绩合格的艺术类考生,可根据本人参加我省艺术专业考试的类别选择填报在本科提前部分录取的艺术类院校和专业。
4.凡投档成绩达到本科体育类录取最低控制线(即416/74)的考生,可选择填报在本科提前部分录取的体育类院校和专业。
5.取得综合评价、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中国科技大学少年班等特殊类型入选资格,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及海南省考试局网站公示的考生才能填报特殊类型的招生院校。
6.符合报考国家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见我局网站公示名单),可以填报本科普通批录取的院校和专业,也可以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录取的院校和专业(详见《2022年填报志愿指南》第77页至第87页)。
7.符合报考地方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见我局网站公示名单),可以填报本科普通批录取的招生院校和专业,也可以填报地方专项计划录取的院校和专业(详见《2022年填报志愿指南》第88页至第90页)。
8.符合报考民族班和预科班资格的考生,可以填报本科普通批录取的招生院校和专业,也可以同时兼报考民族班和预科班招生院校和专业(详见《2022年填报志愿指南》第387页至第389页)。
9.高考报名资格审核结论为“同意报考,但只能报考本科B批和高职专科学校”的考生,只能填报各批次原本科B批录取的学校志愿。
志愿的设置
1.招生学校按专业科目要求分类设置院校专业组,考生以院校专业组作为志愿填报的基本单位。
2.本科普通批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设30个平行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3.本科艺术类院校(使用“省艺术统考”成绩作为投档成绩)、本科体育类院校、国家专项计划及地方专项计划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各设10个平行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4.民族班和预科班设6个平行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5.综合评价、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中国科技大学少年班招生单独设置特殊类型志愿,设1个院校专业组、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