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跨省市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要求: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户籍均在本市的人员;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本市,且在本市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也不在本市,且最后一个缴费年限(不包括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的参保地为本市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本市,且在每一个参保地缴费年限累计均不满10年的本市户籍人员;
(五)《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实施前已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本市,实施后没有再转出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