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门诊统筹待遇
1.普通门诊就诊范围为统筹区内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原则上鼓励参保居民就近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参照一级医院管理的医疗机构)和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就医。
2.门诊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实行年度定额报销管理,参保人年度基金支付限额100元,户内不通用,跨年不结转。一个待遇年度内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在二级医疗机构就诊的,个人自付60%,基金支付40%;在乡镇(社区)医疗机构就诊的,个人自付50%,基金支付50%;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的,个人自付40%,基金支付60%。
参保居民可持身份证号、社保卡、电子医保凭证其一在开展医保直接结算的二级医疗机构、乡镇(社区)医疗机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直接结算。
温馨提示:
2020年1月1日开始,西安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也就是说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西安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统一为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