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放弃选房资格剩余房源第二次选房方案的通知
一、选房时间
2022年7月28日上午9时开始,依次递补选房申请人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上午9时至9时10分,蓝博公寓B区进行选房,首先分配一室一厅,其次分配一居室;
上午9时25分至9时40分,蓝博公寓C区进行选房,首先分配两室一厅,其次分配一室一厅,最后分配一居室;
上午10时至10时05分,蓝博公寓D区进行选房,进行选房(均为一居室);
上午10时15分至10时30分,锦业公寓进行选房,首先分配两室一厅,其次分配一室一厅,最后分配一居室;
上午10时50分至11时10分,软件公寓进行选房(均为一居室);
二、选房地点
蓝博公寓B区公租房小区展厅(西太路2号)
三、依次递补选房资格人员
本批次剩余分配房源蓝博公寓B区13 间(一居室10间,一室一厅3间)、蓝博公寓C区19间(一居室17间,一室一厅1间,两室一厅1间)、蓝博公寓D区6间(一居室6间)、锦业公寓25间(一居室22间,一室一厅2间,两室一厅1间)、软件公寓46间(均为一居室)共计109间;本批次将根据摇号顺序结果依次递补,直至房源分配结束,大家可根据房源情况自行选择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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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房屋入住
选房工作结束后,已选房人员于7月29日下午15时以后登录西安高新区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打印配租通知书,按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所需携带的资料到所申请小区的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入住手续,入住手续办理时间:2022年7月30日至7月31日;逾期未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摇号选房资格。
五、特殊原因
若已选房申请人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办理入住的,可按以下程序办理入住事宜:
(一)申请人可委托配偶办理入住事宜,配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结婚证复印件,现场提供身份证和结婚证复印件(各一张),同时,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和委托人授权书。
(二)申请人未有委托的,可在规定的入住办理时间内致电保障房公司或所申请小区的物业服务中心,申请延期办理入住,延期时限自规定办理入住手续截止之日起10天;若未在延期时限内办理入住手续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摇号选房资格。
六、委托选房
若申请人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到现场办理选房的,可委托下列人员办理选房事宜:
(一)选房申请人可委托父母、配偶以及子女办理选房事宜,父母、子女须持《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及身份证原件办理选房事宜,现场提供《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张),其中,《居民户口簿》包含首页、户主页及被委托人信息页,同时,提供委托人《居民户口簿》信息页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张)和委托人授权书;配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结婚证复印件,现场提供身份证和结婚证复印件(各一张),同时,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和委托人授权书。
(二)限定被委托人仅能办理一次委托事项,严禁多次委托办理。
咨询电话:81163700、81163701、81103702
附件:1.西安高新区蓝博公寓B区、蓝博公寓C区、蓝博公寓D区、锦业公寓、软件公寓公共租赁住房依次递补选房资格人员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