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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西安职工医保在职转退休业务办理开通消息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8-03 17:40:13
The Beginning

  西安职工医保在职转退休办理指南

  一、材料

  1、纸质资料

  《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职工退休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职工退休变更登记表.xls

  《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核定表》或《陕西省职工退休审批表》复印件

  2、电子资料

  《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批量模板》: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批量模板.xlsx

  《在职转退休模板》:在职转退休模板.xlsx

  二、西安职工医保缴费年限

  1.实行市级统筹后,设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制度。参保职工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最低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

  其中,2016年退休的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或连续)应达到10年,2017年以后每年增加1年实际缴费年限,至2021年达到15年为止。

  2.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指2000年1月1日起我市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后,用人单位和职工按规定实际参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指1999年12月31日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人员的军龄等符合规定的视同为医疗保险缴费的年限。

  3.缴足最低缴费年限仍未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应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达到退休年龄未缴足最低缴费年限的,按退休时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7%继续缴费或一次性缴纳达到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的费用。缴费年限符合规定的,退休后无需继续缴纳医疗保险费,即可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待遇。

  三、西安职工医保政策

  1、参保范围

  西安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

  2、保险费征缴比例

  (1)职工缴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生育保险费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统一征缴。

  职工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8%(其中生育保险1%),个人缴费比例为2%。

  (2)灵活就业人员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按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或100%作为缴费基数,按9%比例缴纳。

  拓展阅读:西安各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地址及电话

THE END

TAG:年限  职工  保险费  西安  基本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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