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临潼区公租房申请手册
一、申请条件
1、具有本区常住户口(不含在校大中专学生)或具有本区居住证,且已与本区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持有本区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1年以上完税证明、连续从事个体经营1年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家庭及人员;
2、收入标准: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000元、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300元、单身人员(含未婚、离异独身、丧偶独身)月均收入低于3600元;
3、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
4、主申请人年龄需在18周岁至60周岁范围内;
5、非西安市户口的外来务工人员需办理居住证;
6、经区人才部门认定的E类人才申请公租房时,按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申报审核,不受收入标准限制。
7、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家庭主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有车辆、工商营业执照等资产信息的,还需提供车辆购置发票(15万元以下)、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5万元以下)等相关证明材料(查看原件留复印件),名下资产超出标准的不得申请。
二、申请地址
临潼户口的向主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社区或村委会提出申请,非临潼户口的向主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
三、申请材料
1、《西安市临潼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审核表》,社区领取。
2、申请书及家庭资产承诺书:申请家庭主申请人签写。
3、户籍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
4、收入证明:区民政部门核发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城镇低收入家庭认定卡》或主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无固定工作单位人员签写个人收入承诺书。
5、住房证明:区不动产登记局出具的主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6、婚姻证明:主申请人及配偶婚姻关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承诺书)。
四、申请程序
主申请人依照《审核表》相关要求,如实填写。
1、受理:社区或村委会收到申请人上报的申请资料后,检查资料是否齐全,对申请资料不齐全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对申请资料齐全的,即时公示3个工作日,并负责将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家庭基本信息录入到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批系统,并提交到所属街办端口,同时将纸质资料加盖公章报送街办。
注:村委会受理的申请资料通过所属街办端口将家庭基本信息录入到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批系统。
2、初审:各街办收到社区或村委会上报的资料后进行初审,核查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对初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及时告知社区或村委会;经初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将初审通过信息提交到区住房保障中心端口,纸质资料签署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区住房保障中心。
3、终审:区住房保障中心收到审核资料后进行终审,并在区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告知各街办退回申请;对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及时通过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方式实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