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机动车变更备案办理指南
受理条件
已注册登记的本市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身份证明名称、身份证明号码、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车辆管理所备案;
申请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名称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变更的: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4)相关事项变更证明的原件;
(5)代理人申请机动车登记和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原件。
2、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2)代理人申请机动车登记和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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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一)现场办理:
1、市车管所办事大厅:珠海市香洲区梅华西路2330号;
2、西部(高栏港)车驾管服务中心:珠海市高栏港区平沙镇珠海大道8009号;
3、横琴粤澳深合区公安局综合服务中心:珠海市香洲区环岛东路3018号横琴国际商务中心北塔一楼商郡175号;
4、全市邮政各服务网点(详见“珠海交警”公示的服务网点)(仅限变更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
(二)网上办理方式:手机自行下载“交管12123” APP或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办理(仅限办理机动车变更联系方式)。【】
办事流程
(一)现场办理流程:受理—缴费—领取证件。
(二)网上预约方式:关注“珠海交警”公众号或互联网“珠海交警互联服务系统”预约。
办结时限
法定期限:1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受理后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
机动车行驶证:10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