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肥东县户政中心
电话:0551-67735065
地点: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与规划路交叉口肥东县政务中心一楼C区
【买房落户申请条件】:
公民以购买、继承等合法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等可以在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交相关准迁证明材料后,办理户口迁移。 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为共有产权的,且产权共有人非直系亲属,须经产权共有人商定,并出具书面报告,确定其中一方放弃办理户口迁移,则另一方可按照前款规定办理。 购买二手房时,新房主须在原房主全户迁出后,凭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购房迁移户口手续。 未成年人购房入户,因其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需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提出落户申请,未成年子女随迁。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