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按规定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职业技能证书的,可自证书颁发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人社”APP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补贴申请流程
第一步:
进入“上海人社”手机APP,点击左上角图标,进入登录页面。输入证件号码和密码,点击“登录”返回首页。
第二步:
点击首页中的“CA证书管理”,进行CA证书申领操作。
第三步:
点击CA证书申领后,进入密码设置页面。
第四步:
输入密码后,点击“确定”,完成证书申领。
申领证书成功后,返回首页,点击“业务经办”,登录业务经办系统。
输入证书密码,点击“确定”,登录系统。
第五步:
点击“业务经办”→“职业培训”→“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第六步:
点击“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菜单,进入功能界面。
第七步:进入界面显示该人员可申请的证书信息。点击“个人申请记录”可查看已申请信息。点击需要申请的证书信息进入下一步。劳动者已享受过相关职业(工种)等级补贴的,不可再次享受该职业(工种)等级及以下等级的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第八步:
点击银行账户旁的“修改”,可维护银行账号信息;区默认以户籍或社保缴纳所在区自动显示,如为空白,可点击区旁边的空白处进行选择;输入联系手机点击“获取验证码”,收到验证码短信后,输入验证码,点击“下一步”
第九步:
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提示申请成功完成申请。
补贴标准
根据劳动者取得职业技能证书不同等级,补贴标准分别为初级工(五级)1500元/人,中级工(四级)2000元/人,高级工(三级)2500元/人,技师(二级)30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3500元/人,不区分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为1000元/人。
补贴对象范围内的在职人员按补贴标准的80%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学生在毕业学年取得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证书,按补贴标准的80%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年学生在毕业学年取得职业技能证书,按补贴标准的80%享受1次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本市户籍残疾人、退役五年内的退役士兵,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原农村富余劳动力、未进行就业失业登记的其他人员按补贴标准享受100%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注:信息来源上海人社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