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申请条件:
凡在我市城区合法稳定就业2年以上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1年的农业转移人口,可以办理本人落户及父母、配偶、未婚子女随迁或投靠。
二、办理材料:
1.本人申请
2.劳动合同
3.人社部门出具缴纳社会保险相关证明
4.实际居住处所相关证明(个人或单位《房屋权属证书》、《公房使用证》、《房屋租赁证》及其他合法有效证明)
5.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6.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