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
社会保障卡因丢失、损坏、变更卡面信息(身份证号或姓名变更)、更换发卡银行等原因需补换卡的,持卡人可办理补换卡业务。
二、办理方法
1.网上办理方法
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zhrsj.gov.cn/zhrsClien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珠海社会保障市民卡”(微信号:zhsbsmk),然后进行操作办理,详细流程请参阅后面“社保卡网上申请”部分。
2.窗口办理方法
持卡人在补换卡时可选择任意一家发卡银行营业网点办理。
二、领卡激活
1.自申办日期满25个工作日后,到所选定的办卡网点领卡激活,领卡可由他人代办,但激活必须由本人办理。
2.自申请之日起满一年仍不领卡的,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社保卡由发卡银行经办网点按“领卡激活后挂失并毁坏芯片剪角作废”的超期未领卡管理办法进行处理;遇参保人再次申办时,合作银行则应按补卡程序为其办理相关手续,补卡所需工本费由申请人个人承担。
三、所需资料
1.本人办理: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照相馆出具的《珠海社会保障(市民)卡数码相片回执》(已持有珠海市公安局颁发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可不提供,直接使用身份证上的照片,曾提供过《珠海社会保障(市民)卡数码相片回执》申办过社保卡的可不用提供)。
2.他人代办:申请人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照相馆出具的《珠海社会保障(市民)卡数码相片回执》(已持有珠海市公安局颁发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可不提供,直接使用身份证上的照片,曾提供过《珠海社会保障(市民)卡数码相片回执》申办过社保卡的可不用提供)。
3.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办理: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需提供监护人和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医学出生证明》或户口本(需能真实反映监护人关系),照相馆出具的《珠海社会保障(市民)卡数码相片回执》(已持有珠海市公安局颁发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可不提供,直接使用身份证上的照片,曾提供过《珠海社会保障(市民)卡数码相片回执》申办过社保卡的可不用提供)。
4.境外人员、姓名中含有生僻字的申请人暂由中国银行办理社保卡。
温馨提示:身份证号、姓名变更补换卡的,需提供身份变更证明。
四、办事窗口
各发卡银行营业网点(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广发银行,华润银行,农商银行,邮储银行)。
五、办理时限
25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社会保障卡(IC)卡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3〕167号)和《关于社会保障(IC)卡收费问题的通知》(粤劳社〔2003〕169号)规定收取20元/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