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家庭劳动力培训补贴办理流程
线下办理流程:
➤收件
审批人:综合窗口办理结果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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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受理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
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1.申请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国家未开放档案利用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办理地点:
茂名市茂南区油城十路市行政服务中心西区2楼9-17号综合窗口
办公电话:0668-289897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茂名市茂南区油城十路6号大院(油城十路中段南侧)金源盛世1号楼二楼,坐3、8、13公交车东汇城站下车向正方向走80米,到达终点
网上办理流程:
1.受理责任:实施机构登录广东省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填写贫困家庭劳动力培训信息(培训项目、天数、人员、师资等);
2.审查责任:经办机构收到补贴申请后进行审核;
3.决定责任:经办机构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对补贴名单通过“广东省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且查实的,取消补贴申领资格。
4.发放补贴:公示无异议的,制定资金拨付计划并在6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支付(直接支付或通知财政部门支付)补贴资金至申请人账户。
办理链接:点此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