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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金额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12 13:05:09
The Beginning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梅州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金额如下:

  1、基础养老金:

  由中央和地方政府确定标准并全额支付给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

  参保人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超过15年的部分,每增加1年每月加发3元的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担。

  2、个人账户养老金:

  按首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之月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系数确定,目前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储存额支付,个人账户储存额发放完后,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按照原标准继续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

THE END

TAG:养老金  个人账户  养老保险  参保  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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