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清远市户籍城乡居民、持有清远市辖区内居住证(含港澳台户籍)的非清远市户籍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80元。
非清远市户籍且不持有清远市辖区内居住证的居民(学生除外),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839元。
对于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0004元,下限为2906元。
对于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0004元,下限为2906元。
其中基本医疗险缴费比例为:
单位缴费比例为6%,个人缴费比例为2%;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8%。生育保险是单位缴费,比例为1%
此外,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248元。
单位缴费比例为0.6%,个人缴费比例为0.6%;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1.2%。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