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电动自行车上牌指南
一、合标电动自行车
办理条件
1.有脚踏骑行功能;
2.最高时速25km/h;
3.整车质量不超55kg;
4.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400W
办理材料
1.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电动自行车来历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其中,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应当是原件
3.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原件
4.电动行车检验记录表
5.电动自行车申请表
6.车辆照片(3张)【】
办理流程
登记流程包括电动车称重→拓印车架号→手机扫码登记信息→录入个人资料→审核。
市民带齐资料登记后,符合国标的车辆可自选车牌,违标车则按排号顺序,登记成功后,号牌将由邮政邮寄到登记的地址。
办理费用
电动自行车牌/证工本费为30元/副,寄递费为18元/副(牌、证一起寄)或15元/副(行驶证寄递)。
办理地点
目前,我市各县(市、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部分邮政网点、部分人保财险网点可办电动自行车上牌业务。
二、违标电动自行车
不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即违标电动自行车),统一安装临时通行车牌。并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机动车通行规定予以管理。
办理条件
凡是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即为非标电动自行车。
办理材料
1.车主手持身份证明或者单位法人代表手持商业登记文件与车辆一起的照片
2.车主身份证原件
3.车辆来历证明:销售发票、收据或车主本人合法取得车辆声明
办理流程
登记流程包括电动车称重→拓印车架号→手机扫码登记信息→录入个人资料→审核。
市民带齐资料登记后,符合国标的车辆可自选车牌,违标车则按排号顺序,登记成功后,号牌将由邮政邮寄到登记的地址。
办理费用
临时号牌费5元/张。
办理地点
目前,我市各县(市、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部分邮政网点、部分人保财险网点可办电动自行车上牌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