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长三角户籍事项证明】
办理入口:
“一网通办”总门户(http://csj.sh.gov.cn/)
即日起,长三角地区(具体包括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下同)户籍类证明办理工作全面改版了。长三角地区户籍类证明统一调整名称为“户籍事项证明”,并且可以“一网通办”了。
哪些人可以通过“一网通办”等线上平台申请《户籍事项证明》?
长三角地区常住户口居民,或者曾经为长三角地区常住户口居民,需要证明其在长三角地区户籍信息的,均可通过 “一网通办”等线上平台申请《户籍事项证明》。
哪些情况可以通过《户籍事项证明》来证明?
★一是需证明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的情况,如变更姓名、更正出生日期等;
★二是需证明注销户口的情况,如出国注销户口、死亡注销户口等;
★三是需证明曾经同户人员间亲属关系的情况;
★四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户口迁移轨迹、户口迁移时间等。
但需注意的是,当前《居民户口簿》、《个人户口卡》、居民身份证、个人护照上已经记载的内容,公安机关不再出具《户籍事项证明》。
此外,非公安机关主管的事项,包括婚姻状况、文化程度、宗教信仰、兵役状况、职业、服务处所、血型等,公安机关也不予出具《户籍事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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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