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服务项目 | 人才落户 | |
申报范围 | 有来园区就业意愿的人员 | 园区在职人员 |
办理条件 | 人事档案转递至园区 | 1、人事档案转递至园区; |
2、按规定依法缴纳园区社会保险; | ||
3、未依法办理退休手续。 | ||
具体说明 | (1) 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 | (1)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
(2) 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 | ①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 | |
(3) 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 | ②高级职称 | |
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不超过55周岁; | ③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 | |
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不超过50周岁; | ||
本科学历不超过45周岁。 | (2)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 |
①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 | ||
②中级职称 | ||
③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 | ||
以上人员如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条件,可按该条件申请办理落户。 | ||
(3)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需园区当前申请单位连续缴满6个月园区社保(不含补缴),年龄不超过35周岁。 | ||
①大专学历 | ||
②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 | ||
申报流程 | (1) 注册登陆园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平台进行网上申报,上传材料 | (1) 注册登陆园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平台进行网上申报,上传材料 |
(2) 三个工作日查询预审结果 | (2) 三个工作日查询预审结果 | |
(3) 信息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档案调转(办事人员根据邮寄机要时限,登录园区人力资源中心网站查询档案到达情况) | (3) 信息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档案调转(办事人员根据邮寄机要时限,登录园区人力资源中心网站查询档案到达情况) | |
(4) 五个工作日查询公示结果(档案到达后三个工作日查询档案审核结果) | (4) 五个工作日查询公示结果(档案到达后三个工作日查询档案审核结果) | |
(5) 五个工作日查询材料审核结果 | (5) 上传单位公示回执 | |
(6) 公安机关受理办理落户 | (6) 五个工作日查询材料审核结果 | |
(7) 公安机关受理办理落户 | ||
办理时限 | 11个工作日(不包括调档及信息公示) | |
时限说明 | 根据办事人员提交材料时间计算 |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
办理窗口 | 人力资源中心服务大厅(园区高层次和国际人才服务中心)七号窗口 | |
咨询电话 | 0512-66605849、66605852 |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