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区人才落户办理流程
第一步:网上申报
登录
申请人登录姑苏区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官网(http://gccrc.gusu.gov.cn/)人才落户申报平台(如无用户帐号和密码的,个人可登录中心官网自助办理注册手续)。
填报个人信息
按系统提示逐项如实填报申报信息。
上传申报材料
按系统提示逐项上传清晰、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
第二步:预 审
对申请人的申报信息、上传材料进行预审,3个工作日内反馈预审意见。对预审中发现填报信息、上传资料有误或不符合条件的,做不通过处理,并说明原因。如需补充或调整材料的,申请人可重新修改后提交(预审时间重新计算)。
第三步:档案调入及公示
档案调入
申请人人事档案不在姑苏区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的,需从档案所在机构调入。预审通过后可在申报平台自助打印含有电子章、验证码的网上调档函,中心官网可验证调档函真伪【打印前请与人事档案所在机构联系,如对方不受理自助打印件,请携带居民身份证前往中心打印调档函】。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申请人档案所在机构需通过机要通信的方式进行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
公示
对落户申请实行公示制度。经预审,申报材料基本符合要求的,通过姑苏区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不计入申报受理时间。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举报人可在公示期内通过12333举报热线、信函、受理机构公布的电子邮箱等形式进行举报。受理机构将在接到举报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会同相关执法部门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公示无异议的,在材料齐全后,进入申报受理流程。
第四步:申 报 受 理
自中心收到申请人人事档案后对相关材料进行审验,3个工作日内确定受理或不受理。对符合落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的给予受理,并进入审核程序;对不符合落户条件的,说明原因。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补正后进入审核程序。
第五步:审 核
对材料齐全的中心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审核和审批。经初审、复核,符合落户条件的,由中心签发《苏州市人才落户登记表》并转递至公安机关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对审核中发现填报信息、上传材料有误的,做审核不通过处理,并说明原因。申请人可重新修改后,提交申请(审核时间重新计算)。对提供虚假申报材料或申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审核不予通过,中心将及时向个人反馈信息,并说明原因。
第六步:户 籍 迁 移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携带公安机关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中心公安窗口办理户口迁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