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青年就业见习补贴网上申请指南
▶基地申请条件:
在市区依法登记,就业人数达到25名以上,能一次性提供5个以上见习岗位,帮助青年人员提升劳动就业技能,且建立了规范的劳动安全制度、见习管理制度、指导带教制度和师资队伍的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组织均可申请就业见习基地。
▶个人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参加就业见习基地组织的就业见习活动:
1.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以及通过教育部相关机构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2.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3.毕业前6个月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在校生;
4.未就业的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办理流程
1.见习基地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进入“单位办事”-“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就业见习岗位发布”中发布就业见习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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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人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进入“就业创业”-“个人就业见习岗位申请”,或者见习基地通过网厅的“招收见习人员”进行岗位报名。见习基地接收见习人员后,系统生成就业见习协议书,单位须为其缴纳人身意外伤害险。经所属区人社部门审核后确认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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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见习人员见习期满后,与见习基地确认考勤情况,由见习基地上传考勤、保单等情况,经所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后发放相应补贴。
▶补贴标准
1.对在就业见习基地参加见习的人员,给予就业见习生活补贴,每月补贴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就业见习补贴累计不超过12个月。
2.对见习基地,按照其接收并组织上岗的实际人数,按每人每月15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工作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需上传的材料
1.毕业证书(全日制普通中专毕业生、技师类毕业生须提供);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
3.《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全日制普通中专在校生须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