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无锡市社会化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公告
根据2020年江苏省鉴定工作安排,我市将组织社会化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统一鉴定,为保证统一鉴定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鉴定职业
1.全市技师统一鉴定职业(9个):焊工、电工、车工(含数控车工)、铣工(含数控铣工)、钳工、金属热处理工、汽车维修工、眼镜验光员、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
2.全省技师、高级技师统一鉴定职业(12个):技师为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高级技师为焊工、电工、车工(含数控车工)、铣工(含数控铣工)、钳工、金属热处理工、汽车维修工、眼镜验光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
二、时间安排
技师全市统一鉴定时间为3月28日、9月19日,技师、高级技师全省统一鉴定时间为6月20日、10月24日,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2020年技师、高级技师统一鉴定时间、鉴定职业根据人社部职业资格改革进程以及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变化进行调整,如有变动,将提前一个月通知。
三、鉴定申报
1.报名安排:考生报名由各培训单位集中受理,并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现场核验原件,破格申报材料现场核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2.资格审核:各培训单位于统一鉴定前30天,将考生申报资料到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资格复核,并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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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名地点:考生报名时可到培训报名点申报,目前经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备案的培训机构有:
序号 | 单位 | 可承担培训职业 | 级别 | 地址 | 联系电话 | |
1 | 无锡技师学院 | 钳工、电工、车工(含数控车工)、铣工(含数控铣工) | 2-1级 | 无锡市扬名新村720号 | 85012331 | |
2 | 无锡交通技师学院 | 汽车维修工 | 2-1级 | 无锡市钱藕路8号 | 82615909 | |
3 |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 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 | 2-1级 | 无锡市钱胡公路809号 | 83270063 | |
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 | 2级 | 83271776 | ||||
4 | 无锡市巴黎三城职业培训学校 | 眼镜验光员 | 2-1级 | 无锡市二泉中路49号三楼 | 88206589 | |
5 | 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焊工 | 2-1级 | 无锡市钱荣路98号 | 68781130 | |
6 | 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 | 汽车维修工 | 2级 | 无锡市滨湖区山水西路88号 | 68512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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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无锡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服务中心 | 汽车维修工 | 2级 | 无锡市惠山区源兴路15号 | 83275562 | |
8 | 无锡热处理协会 | 金属热处理工 | 2级 | 无锡市凤翔北路15号 | 83135678-229 | |
9 | 江阴中等专业学校 | 钳工、电工 | 2级 | 江阴市人民西路532号 | 86105658 | |
10 | 中船澄西高级技工学校 | 钳工、电工、焊工、车工(含数控车工) | 2级 | 江阴市人民东路2号 | 86277870 | |
11 | 宜兴技师学院 | 钳工、电工 | 2级 | 宜兴市教育西路29号 | 87975061 |
4.咨询地址及联系方式
无锡市区:无锡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市广瑞路2号),咨询电话:85023590、82411227。
江阴市:江阴市职业能力培训与鉴定管理中心(江阴市长江路141号),咨询电话:86710507。
宜兴市:宜兴市职业能力培训与鉴定管理中心(宜兴市教育西路1号),咨询电话:87995337。
四、注意事项
1.2020年我市组织开展的技师、高级技师统一鉴定职业执行已颁布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破格申报条件仍以省相关文件要求为准(详见附件)。各培训单位须在考前审核考生报名资格,不受理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
2.补考考生(指2019年已取得单科合格成绩且成绩在补考有效期内的考生)可按原申报条件安排最后一次补考,补考人员信息通过在线考务管理平台直接提取。
3.考生理论知识、操作技能、论文答辩均合格后须参加综合评审,综合评审采取业绩考核方式具体实施,考生通过技师综合评审平台填写个人信息,递交申报材料。
附件:技师和高级技师申报条件
无锡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20年1月10日
附件:
技师和高级技师申报条件
一、申报条件(2019年版)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积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二)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积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二、破格申报条件(原苏劳社鉴〔2004〕14号文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工作年限)、职业资格等条件的限制,破格直接申报二级/技师:
1.获得国家级技能竞赛前七至十名,部、省级技能竞赛前四至六名的选手。
2.获得市级技术能手称号。
3.获得市级劳动模范;市级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4.获得省级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应用三等奖的主要完成者。
5.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本职业者。
6.取得本职业助理专业技术职务后,在本职业工作满3年以上者。
7.从事本职业(工种)满10年,掌握高技能、复合技能且业绩优秀者。业绩优秀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经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批准的具有高级等级技能竞赛中取得省(部)级前7至15名或市级前4至10名。
(2)获得市级技术创新、发明、改造、推广、应用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8.在部队服役期间因技术创新、发明创造而荣立三等功。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工作年限)、职业资格等条件的限制,破格直接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获得国家级技能竞赛前六名,部、省级技能竞赛前三名的选手。
2.获得省级以上技术能手称号。
3.获得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省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4.获得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应用二等奖以上或市级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
5.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本职业者。
6.取得本职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在本职业工作满3年以上者。
7.从事本职业(工种)满15年,掌握高技能、复合技能且业绩优秀者。业绩优秀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经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批准的具有高级等级技能竞赛中取得省(部)级前6名或市级前3名。
(2)获得市级技术创新、发明、改造、推广、应用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
8.在部队服役期间,因技术创新、发明创造而荣立二等功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