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养老保险转出指南
养老保险关系转出申请条件
参保人在暂停缴纳养老保险费后,离开无锡市区跨统筹区流动的或到达退休年龄时待遇领取地、延长缴费地为异地的,需向转入地经办机构提交申请,转出地经办机构配合转入地经办机构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手续。
跨省办理
从2020年7月1日起, 目前只受理跨省养老转出业务,符合养老转出条件的转移人员,无需在转出地开具基本养老参保缴费凭证,申请人可通过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官网 、“掌上12333”APP、“支付宝”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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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官网、掌上12333APP、支付宝等途径提交申请,无须至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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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无锡参保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停发《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人员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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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社会保障卡(市民卡),至社保中心各办事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参保凭证》
线下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停保后,离开我市跨统筹区流动前,由用人单位或本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在无锡参保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停发《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人员除外)等相关证明材料向我市社保中心驻各区办事处业务窗口提出转移申请。
2、经审核,确认符合转移条件的,受理并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本人凭《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等相关材料向新就业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经新就业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符合转入条件的,受理并向我市社保中心业务窗口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4、我市社保中心业务窗口接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按规定办理养老关系转出手续,寄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
5、新就业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办毕接续手续后,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