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首次集中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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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对象
1.未成年居民:(1)未满1周岁的市本级户籍新生儿;(2)年满1周岁、未满18周岁的市本级户籍(指新北、天宁、钟楼区,下同)的一般未成年人;
2.非从业居民:18周岁以上不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内,且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0周岁的市本级户籍居民;
3.老年居民:男年满60周岁及以上,女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市本级户籍居民;
4.非我市市本级户籍流动就业人员:18周岁以上不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内,且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0周岁的非市本级户籍流动就业人员;
5.困难群众:(1)由政府补贴免缴救助对象: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重残人员、三无人员、五保对象、孤儿、重点优抚对象、精简职工及特困职工家庭成员;(2)需个人缴费的救助对象:低保边缘困难人员。
◆ 办理方式
■ 窗口办理 □ 全程网办 □ 网上申报+现场校核
◆ 申报材料
(一)市本级户籍居民参保需携带材料
1.一般人员: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2.困难群众:
(1)低保人员: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常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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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度残疾人员: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精简职工、特困职工: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由总工会发放的《精简职工证》、《特困职工证》;
(4)低保边缘家庭参保人员: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常州市城乡低保边缘困难家庭救助证》;
(5)其他救助类型人员:按各街道(镇)民政机构提供的名单确定。
(二)非本市户籍流动就业人员参保需携带材料
本人居住证、身份证,参保人员的社保缴费信息由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通过金保系统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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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流程
1.申办人携带材料至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街道(镇)人社所窗口办理参保;
2.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审核申办人所提供材料,若材料齐全即时处理,并告知办理结果;若材料不符合要求,一次性告知到位。
◆ 窗口申办受理地点
各街道(镇)人社所
◆ 窗口申办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具体时间以各街道(镇)人社所工作时间为准
◆ 办结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即时受理当场办结;特殊情况适当延后。
◆ 是否收费
否
◆ 窗口申办表单
《常州市市本级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表》
◆ 注意事项
1.参保手续完成后,使用《江苏省社会保障卡》缴费的人员,办结参保手续后需持《江苏省社会保障卡》至指定的银行办理金融功能激活等手续,并缴足当年度医保费。
2.居民医保保费的个人缴费标准并非一成不变,参保人员需在每年的9月1日至11月20日缴费期间,关注年度缴费标准是否有调整,并按政府发布的最新标准在相应的《江苏省社会保障卡》内足额存入保费。
◆ 咨询及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519-12333
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0519-88105959
新北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0519-88516938
天宁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0519-88662005
钟楼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0519-8889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