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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社〔2019〕161号)及《关于灵活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有关问题的复函》(苏人社函〔2021〕553号)相关规定,
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对象主要为:
▶建档立卡低收入家庭子女、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简称五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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