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申领社保补贴的对象:
分别为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
按其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50%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
按对象不同,分别为:
(一)就业困难人员。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以男60周岁、女55周岁为基准核算)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3年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一次性延长,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
(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社保补贴申领办事流程如下: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的需要先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劳动者可持本人身份证或居住证、社会保障卡,到街道(乡镇)、社区(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现场办理,也可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及移动端、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进行自助申请。
劳动者申请时必须对其所填写的内容和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冒领等行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关处罚。
审核通过就业困难认定的人员,补贴办理程序如下:
(一)个人申请。按照“自主申请,先缴后补”原则,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和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到户籍所在村(社区)人力资源社会服务站提出申请,并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二)审核公示。村(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将初核合格人员汇总报镇(街道、园区、办事处)人力资源社会服务业务经办部门审核进行申报材料、实际就业状态逐一复核。
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将补贴人员名单(含身份证号)、补贴险种及补贴金额等,通过申请人所在社区(村)、镇(街道、园区、办事处)政务公示栏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市人社局收到财政拨付资金后,将及时把补贴费用发放至申请人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