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申请条件
泰州市区企业养老保险业务经办人员代理申请人向泰州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提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审核申请,提交市养老保险处审批通过的《企业参保退休认定表》,征缴中心核定的《1996年后参加养老保险人员缴费信息表》,养老保险手册(1996年参保的可不需要)。
二、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在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携带职工身份证、户口簿、档案、照片等材料以及填写好的《企业参保退休认定表》至养老处核定退休职工的有效工龄;
2.用人单位按照征缴中心要求及时办理职工减员手续,由征缴中心出具《1996年后参加养老保险人员缴费信息表》;
3.人社局社保中心企保科计算审核退休职工养老金金额;
4.人社局养老处为退休职工发放退休证。
三、办理材料
1、泰州市养老保险处审批通过的《企业参保退休认定表》
2、泰州市征缴中心核定的《1996年后参加养老保险人员缴费信息表》
3、个人档案中的养老保险手册(1996年参保的可不需要)
四、办理地点
泰州市人社局(洪泽湖路66号)裙楼二楼北大厅。
五、办理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9:00-12:00,下午14:00-18:00。
六、办理机构
泰州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联系电话
0523-86606515
0523-86606547
【附件】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