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内城市到盘锦隔离核酸要求是什么?
辽宁省内城市到盘锦隔离核酸要求:
1、来返盘人员:应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或接待单位报备,向接待单位报备人员由接待单位向所在街道(乡镇)报备,鼓励来(返)盘人员抵盘后24小时内进行一次免费核酸检测。高中低风险地区来返盘人员未报备者一律集中隔离7天,费用自理,引发疫情传播者,追究相关责任。
>>>报备入口:点此扫码通过“E盘锦”微信小程序进行自主报备
>>>报备指南:点此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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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入境人员:管控措施调整为“7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 天居家健康监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3、密切接触者:管控措施调整为“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第 3 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4、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管控措施调整为“7 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每日应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在第 1、4、7 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5、涉疫场所暴露人员:经风险评估排除密接、次密接后,判定感染风险较高的人员,在判定后的第1、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6、出院(舱)新冠肺炎感染者及其同住人员:在出院(舱)后继续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3、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7、7天内从高风险地区来返盘人员:管控措施调整为“7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8、7天内从中风险地区来返盘人员:管控措施调整为“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9、7天内从低风险地区来返盘人员:管控措施调整为“3天内应完成2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低风险地区人员离开所在城市应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0、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加强对与入境人员、进口冷链等货物及环境直接接触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定点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等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的登记与管理,强化单位主体责任,完善相关人员管理制度,固定岗位,避免交叉作业,配备必要防护物资,落实集中居住闭环管理、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健康教育等防控措施。脱离工作岗位后,需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11、阳性物品和环境暴露人员:进行连续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其中接触频次较高的从业人员采取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12、交通出入口疫情防控点需查验陆路口岸城市(县)及高中低风险地区来(返)盘人员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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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全国疫情尚处于不断变化之中,盘锦隔离防疫政策可能随时随之调整,请广大群众出行前电话咨询相关部门,确认最新规定,以免影响行程。
市、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